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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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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睿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灌溪沟农贸市场设置公交站方便群众出行的提案》(第374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涪烟大厦至派出所公路上的洪水排泄系统再评估再整改的建议

据区城市管理局反馈,涪烟大厦至派出所区域是涪陵城区最低洼的地方,该区域暴雨天气出现洪涝主要是由于涪陵上半城特别是顺江大道的雨水沿公路集中汇集至该路段导致。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委已针对该情况对该区域的排水管道进行了加大处理,但是由于暴雨天雨水汇集量过大,加之排洪水篦子口径较小,导致该区域暴雨期间仍然会发生洪涝灾害。针对这个问题,2023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开始对顺江大道沿线进行了排洪整治,通过排水管道将道路水进行了引流,解决雨水沿公路汇集雨的现象,当前该工程已完成了约90%。预计该工程完工之后,顺江大道沿线雨水将不会顺着公路汇集到涪烟大厦门口至派出所区域。同时,近期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对灌溪沟农贸市场附近的排洪水篦子进行了加大处理,进一步提升了该位置的排水能力。通过以上措施,预计该区域暴雨期间的洪涝情况将得到极大缓解。

二、关于将公交站恢复到原涪烟大厦安全位置的建议

因涪烟大道路口安装红绿灯,依据相关规定,红绿灯路口范围的一定区域内不能设置公交站点,经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现场勘察,共同决定将原涪烟大道位置的公交站点优化至灌溪沟农贸市场斜对面30米处。该位置路面条件较好,安全系数较高,且群众买菜后只需要步行30米即可到达。综上所述,该公交站点暂时不能恢复至涪烟大厦。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运输委主要负责人王强余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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