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区直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
(二)机构设置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高新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8886.32万元,支出总计38886.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53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809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27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98.39万元,占84.51%;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900.00万元,占15.4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87.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861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57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692.02万元。其中城市管理局本级项目支出增加41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等。执法支队项目支出增加了541.6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了一批执法巡逻车,购置了制式服装,开支了一些专项行动经费。环卫服务中心增加351.43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垃圾分类(含餐厨垃圾)配套设施及采购抑尘车辆等费用。高新区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增加224.05万元,主要是高新区拨款增加,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区市街绿化、公园园区维护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7.62万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减少30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用全部比上年下调10%,年中追加的项目费用减少。数字中心数字延伸管理项目支出减少4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0.21万元,占23.52%;项目支出29533.95万元,占76.4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04万元,下降48.28%,主要原因是加强项目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59.7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8.12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60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46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临时工作任务追加预算,如环卫服务中心采购垃圾分类配套设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1.3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9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21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使用年初结转结余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73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和环卫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8万元,增长37.55%,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会计差错调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8.23万元,占5.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23万元,增长60.66%,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15.28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7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追减。
(3)节能环保支出227.12万元,占0.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采购环卫抑尘车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6847.34万元,占90.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0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置等项目支出在年中改为政府性基金支付。
(5)农林水支出283.97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49.30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00万元,下降31.55%,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衔接清算追减和人员退休追减。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38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自然灾害救灾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68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工资社保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0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49万元,下降19.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3万元,增长11.10%,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置相关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的支出。本年支出300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3万元,增长11.10%,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置相关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区机关事务局同意,机关本级报废一辆公车重新购置一辆。而2023年无新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区机关事务局同意,机关本级报废一辆公车重新购置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8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机要文件交换、创文巩卫、农村垃圾治理、城综管理考评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用车管理节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用车管理节约费用。
公务接待费3.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来我单位检查调研、其他区县来我单位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31.4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7万元,增长928.13%,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3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72.41%,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影响现场会议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2万元,增长704.19%,主要原因一是支队为增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加大了对职工的培训。二是各下属单位外出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81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0.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35 %。主要用于采购环卫人工清扫及公厕管理劳务外包,采购苗木、鲜花、绿化服务外包、公园保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7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8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