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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465059L/2024-0026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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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服务中心于2014年7月成立,是涪陵区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拟定涪陵新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承担新城区建成区域内城市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水域垃圾打捞、新城区道路设施、桥梁、隧洞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新城区公共绿化、广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新城区城市照明设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新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12319城市热线投诉办理工作以及新城区行政许可的现勘工作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6个:综合管理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管理办公室,巡查小组管理办公室。全单位财政供养人员17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302.12万元,支出总计6302.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27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道路、路灯、公厕、环卫、绿化等市政管理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23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52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道路、路灯、公厕、环卫、绿化等市政管理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2万元,占5.3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900.00万元,占94.6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23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61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道路、路灯、公厕、环卫、绿化等市政管理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4.12万元,占5.36%;项目支出5899.47万元,占94.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4万元,下降53.34%,主要原因是2019年账务处理错误,导致账面与决算数不一致,在2023年作调账处理,从而导致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4.1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2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2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3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退休1人,导致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另外年底财政局收回预算资金,从而导致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2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3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退休1人,导致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另外年底财政局收回预算资金,导致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66万元,占1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5.78万元,占4.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0.65%,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退休1人,导致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另外年底财政局收回预算资金,从而导致预算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267.35万元,占8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8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退休1人,导致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另外年底财政局收回预算资金,从而导致预算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6.33万元,占4.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退休1人,导致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另外年底财政局收回预算资金,从而导致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万元,增长40.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用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邮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是单位员工培训次数减少,导致相关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218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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