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12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改革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4〕26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改革工作的通知
字 号: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以来,财政电子票据从领用计划、票据申领、开票等环节已实现电子化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质效,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广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的通知》(渝财非税〔2024〕8号)(见附件1)的工作部署要求,将在全市推广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经研究决定,我区于2024年12月上旬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的重要意义

 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就用票单位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运用核销规则进行审验,审验通过的财政电子票据予以核销。在全区推广实施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是落实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具体要求,既有利于实现财政电子票据领、用、管、核等业务环节的全流程监管,也有利于解决财政部门人工抽查随机性和核销工作量大的问题,通过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强化落实“核旧领新”制度,全面提升我区财政电子票据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的主要内容

目前市财政局已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实际工作需要明确各类财政电子票据的核销规则,构建起全市规则统一、标准清晰、覆盖场景全面的电子票据核销规则库。为规范核销工作流程,实现不同类型财政电子票据的核销,增强全区核销工作的准确性,提升精细化管理,我局研究制定《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2)。

三、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的工作要求

各用票单位要充分认识财政电子票据核销工作重大意义,积极支持改革。请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落实推进责任,按照方案顺利推进我区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升级工作。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广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的通知

      2. 涪陵区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