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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13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冶理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4〕40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冶理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4〕25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2305万元提前下达你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9003。科目列报:支出功能科目“2200106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二、本次提前下达中央资金用于支持开展我市“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三、请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6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请严格按照市、区县既定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级部门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区县具体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有关资金安排。

附件:重庆市 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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