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1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及市级林业草原改革、林业生态恢复资金预算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细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同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根据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区林业局要对照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年终决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相应科目(详见附件1)列报,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1. 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