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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14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及市级林业草原改革、 林业生态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4〕50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及市级林业草原改革、 林业生态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1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及市级林业草原改革、林业生态恢复资金预算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细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同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根据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区林业局要对照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年终决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相应科目(详见附件1)列报,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1. 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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