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现转发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4〕133号,详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调整
新增5项,更名1项,详见附件2。
二、区级调整
新增1项,详见附件2
三、系统操作流程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单位(科室)、乡镇街道的业务单位(科室)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其中个人“一卡通”信息的采集、录入(导入)、复核、纠正等工作由乡镇街道的业务单位(科室)负责;补贴发放数据在“一卡通”系统内的提交、复核、推送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单位(科室)负责,同时负责组织乡镇街道的业务单位(科室)检查纠正系统反馈的错误信息。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林业
局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
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
2. 涪陵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
策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