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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5-0002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政策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5〕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政策清单的通知
字 号: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现转发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4〕133号,详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调整

新增5项,更名1项,详见附件2。

二、区级调整

新增1项,详见附件2

三、系统操作流

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单位(科室)、乡镇街道的业务单位(科室)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其中个人“一卡通”信息的采集、录入(导入)、复核、纠正等工作由乡镇街道的业务单位(科室)负责;补贴发放数据在“一卡通”系统内的提交、复核、推送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单位(科室)负责,同时负责组织乡镇街道的业务单位(科室)检查纠正系统反馈的错误信息。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林业

        局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

        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

      2. 涪陵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

       策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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