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区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号:FLQ24A0005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LQ24A00051 采购时间:2024年04月29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设备一批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省拓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12-1号2栋110
被投诉人1: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太极大道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于2024年5月9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5月29日向我局提起投诉,因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31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涪财采投〔2024〕10号),投诉人于2024年6月13日向我局提交了补正资料,经审查,符合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八条规定,我局于2024年6月13日予以受理。
1、投诉事项:本公司认为下列技术参数倾向性严重,具有唯一性,独有性,限制了其他供应商参加此项目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我方的经济利益。
事项⑴:监护仪第4条:≥10.4英寸触摸屏,触控操作,支持中文拼音和手写中文输入,方便医护人员操作。
事项⑵:监护仪第10条:血:可选Masimo血氧,测量范围为1%—100%;在70%-100%范围内,成人/儿童测量精度为±2%(非运动状态下)、±3% (运动状态下),新生儿为±3%(非运动状态和运动状态下)。
事项⑶:监护仪第11条:提供可显示灌注指数(PI),测量范围0.02-20%的检测报告。
事项⑷监护仪第15条:▲提供IBP监护可实时监测PPV/SPV,支持IBP波形叠加显示的证明文件。
事项⑸:监护仪第17条:呼末C02测量范围0-190mmHg,awRR测量范围0-150rpm。
事项⑹: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第3条:频率响应:0.01Hz~500Hz。
事项⑺: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第4条:耐极化电压:≥±900mV (±5%)。
事项⑻: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第5条:★共模抑制比:≥140dB。
事项⑼: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第6条:★采样率≥60KHz,每导联。
事项⑽: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第11条:热敏式点阵打印机,走纸速度:5、6.25、10、12.5、25、50 mm/s(±3%),实时同步或连续12道心电波形,分段打印。
事项⑾: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第15条:自动模式下可以支持10-60s时间的采集,记录,存储,传输。
2、相关的投诉请求:将所质疑的参数予以删除,重新制定公平的参数组织招标,如果已经开标,请求宣布开标结果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取证和组织专家论证,我局认定:投诉事项⑴、⑵、⑶、⑷、⑸、⑺、⑻、⑼、⑾缺乏事实依据,该部分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⑹、(10)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因部分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该项目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