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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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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涪陵区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建设平安涪陵为工作主线,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常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规范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2年,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146条,通过“涪陵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352条,策划制作微电影、微视频37部。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办理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公开答复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做好“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组织机构、涪陵要闻、互动交流、通知公告等栏目的审核发布、日常巡查、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严防安全、泄密、链接无效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推进“涪陵公安”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建设,突出权威发布,优化民生服务,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努力把新媒体平台建设成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

   (五)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积极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架构,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按照《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各单位职责,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涪陵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条例》的工作有待加大,相关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学习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发布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需做细做实。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的学习。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监督谁解读的原则,压实政策解读的责任,通过文字说明、图文视频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文件内容。三是强化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健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全面落实《涪陵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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