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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null/2024-00000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的市场测试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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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的市场测试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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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潜在特许经营者:

您好!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为促使本项目获得特许经营者的充分响应,提升项目竞争力,促进项目的落地实施,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市场测试。

说明:

1.本次市场测试并非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本次市场测试提供的相关信息仍可能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

2.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特许经营者并不会因此在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高速公路打捆项目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特别的优待;

3.特许经营者不会因参与市场测试中提出的问题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

4.如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特许经营者的商业机密,我们将恪守保密原则,信息不对外披露。

请潜在特许经营者在2024年11月4日16:00时前将下列意向函(附件2)及建议(附件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湛老师;联系电话:023-72807069;联系邮箱:cqflqjtjppp@163.com)


附件:

1.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基本情况(另附)

2.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参与意向函

3.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边界条件建议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

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打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2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以下简称“涪陵北环”)。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52.973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涪陵西环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石沱长江大桥采用公铁合建方案,按照铁路双线,公路六车道布置。义和互通至石沱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主线全长22.874km,桥隧比49.16%。共设桥梁12座,总长6876.8m;设隧道4座,总长4368.5m;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2座,枢纽+一般互通1座;用地3436.40亩。

涪陵北环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0.099公里,桥隧比约44.38%。共设置桥梁7997米/13座,其中特大桥3581.6米/3座,大中桥4415.4米/10座;隧道5360米/4座,其中长隧道4285米/3座,中隧道895米/座;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3座,一般互通2座,服务区1处(与百胜互通合设);用地3258.71亩。

根据《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为集约利用通道资源,明确渝万高铁和涪陵西环项目共用长江大桥桥位,渝宜高铁和涪陵北环项目共用长江大桥桥位,其中石沱公铁两用长江大桥为涪陵西环与渝万高铁共用,江北公铁两用长江大桥为涪陵北环与渝宜高铁共用,均由涪陵区委托铁路方代建,相关代建费用由本项目最终中标的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支付,石沱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公路部分主桥及其他同步实施段总投资约15.36亿元(主桥公路部分主桥建安费11.6亿元,其他同步实施段建安费约2.4亿元),江北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公路部分主桥及其他同步实施段总投资约27.34亿元(主桥公路部分建安费约11.28亿元,其他同步实施段建安费约约7.41亿元)。

   (三)前期工作进展

1.涪陵西环

   (1)《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行业审查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初步评审(渝发改交通〔2023〕95号);

   (2)初步设计正在编制中;

   (3)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正在办理中;

   (4)社稳、环评正在办理;

   (5)通航、行洪(长江桥)已批复。

2.涪陵北环

   (1)《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行业审查,正在报审;

   (2)初步设计正在编制中;

   (3)《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报告》已备案;

   (4)用地预审、环评、水保等正在办理;

   (5)通航(长江桥)已批复,行洪(长江桥)待批复。

二、财务分析核心边界条件

   (一)投资规模

根据《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1407968万元,其中涪陵北环76520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25423万元;涪陵西环64276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28100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项目建设进度与投资比例

涪陵西环建设期4.5年,年度资金安排比例为20%:30%:20%,20%:10%。

涪陵北环建设期4年,年度资金安排比例为20%:30%:30%:20%。

   (三)交通量

根据《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涪陵西环、涪陵北环预测基年分别为2021年、2022年,特征年交通量预测如下表所示。

   (四)收费标准

依据《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交发2021〔49〕号),中心城区和渝西地区一类客车综合费率不超过0.75元/车·公里,一类货车综合费率不超过0.69元/车·公里。

同时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交发〔2020〕43号文),客车分1、2、3、4类,收费级差系数为1:2:3:4;货车分1、2、3、4、5、6和6类以上,收费级差系数为1:1.8:3.25:4.08:4.75:5.29:7.5。

   (五)项目沿线其他收入

项目沿线其他收入主要考虑广告牌、加油站、服务区等沿线设施收入。根据调研其他省市高速公路的路衍经济收益与通行费收益的比重看,基本在3%-14%左右,山东等东部地区达到7%-14%左右。工可报告中经验预估沿线广告收益涪陵北环按5万元/公里考虑,涪陵西环按8万元/公里考虑,服务区与停车区收益分别按600万元/处(涪陵北环1处),年均增长率按3%计。

   (六)项目运营成本

根据《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涪陵西环通车第1年一般路段、桥梁日常养护费用单价按15万元/公里(数据均针对4车道),隧道养护费用取18万元/公里·年;大修费用每十年进行一次,首次大修一般路段、桥梁费用按350万元/公里计算,隧道大修费按500万元/公里计算,大修当年不计日常养护费用;第一年运营管理费费用为875万元。考虑物价上涨及工资增长的因素,所有经营成本费用按年均3%的增长率增长。

根据《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涪陵北环通车第1年一般路段、桥梁日常养护费用单价按10万元/公里(数据均针对4车道),隧道养护费用取12万元/公里·年;大修费用每十年进行一次,按当年日常养护费用的13倍计算;通车第一年管理费690万元。考虑物价上涨及工资增长的因素,所有经营成本费用按年均3%的增长率增长。

三、特许经营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是特许经营者遵守特许经营协议对其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前提下,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享有的特许经营权利,主要包括:

   (1)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本项目的权利;

   (2)特许经营者若具备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格能力,可自行组织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另行招标的权利;

   (3)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4)项目沿线路衍经济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二)实施方式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三)特许经营期限

进行本项目盈利能力分析时,按运营期为40年开展测算。其中超出30年的收费期,需在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作出调整的前提下,根据协议约定延长。

   (四)特许经营者选择标准

本项目选择特许经营者的评标标准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期限、建设期地方政府补助额度、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运营及移交方案,特许经营者投融资能力、及其建设、运营管理经验等,具体评标标准以招标文件公布为准。建设期地方政府补助额度是特许经营者招标标的之一。

   (五)政府承诺和保障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涪陵区人民政府做出以下承诺和保障:

1.有关审批工作的支持与落实: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及法规,在涪陵区人民政府权限和管辖范围内,由项目实施机构协助特许经营者及时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投资以及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贷款、建设、运营、养护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以获得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批准。

2.土地获取:本项目涉及的用地符合划拨用地规定的,涪陵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土地用途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符合划拨用地规定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征地拆迁:原则上按照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政策要求控制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本项目施工计划完成征拆工作。

4.水、电、气和道路等配套设施:项目正常的场地达到通水、通电、通气和道路等配套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排他性约定:(1)政府承诺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间内是专属于项目公司的。政府应确保特许经营权的任何部分在特许经营期间将不再被授予其他的人。(2)在本项目走廊带横向并行25公里范围内,政府方将严格控制新审批和建造与本项目平行、方向相同且构成车辆实质性分流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标准的竞争性公路,但本项目招标前国家、重庆市及涪陵区已规划的公路项目或者本项目已达到设计通行能力或出现长期严重堵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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