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运营规范。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8.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客运科、货运科、车辆维修驾培科、安全应急科、科技信息科等7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08.84万元,支出总计250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79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等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74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7.7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1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3.04万元,占32.84%;项目支出1683.56万元,占67.1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2万元,下降92.79%,主要原因是上年待支付的费用在当年支付,本年结转项目2.24万元待下年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8.8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5.79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等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74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等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43万元,增长37.93%。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财政追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贴、抚恤金等相应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1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等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24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财政追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贴、抚恤金等相应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2万元,下降92.79%,主要原因是上年待支付的费用在当年支付,本年结转项目2.24万元待下年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88万元,占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38万元,增长189.8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贴、抚恤金等,相应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1.85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减人减资等,相应减少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2242.79万元,占89.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11万元,增长35.46%,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相应增加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32.07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减人减资等,相应减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6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2万元,下降40.88%,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列支,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气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专项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数列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3万元,下降58.29%,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指导、安全检查,区内区外因公出行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偏远乡镇企业检查和线路勘探等出行偏多,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学习调研道路运输行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4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4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招录人员入职,岗前培训事项增多,培训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娟,023-8566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