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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4-0018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重庆市2024年市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和涪陵区2024年区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重庆市2024年市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和涪陵区2024年区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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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现将《重庆市 2024 年市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和《涪陵区2024年区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清单管理。未列入白名单的社会事务不得进校园开展,确需临时开展的,按“一事一审”原则,由事项开展部门提前2周依程序审批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列入白名单的活动事项要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范围、活动内容、开展形式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增加频次。

二、规范实施过程。牵头实施单位要科学设计活动实施方案,尽可能精简活动内容、优化活动形式,切实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活动开展前1个月将实施方案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把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要强化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统筹整合,推动进校园活动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课后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

三、简化考评方式。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得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活动事项中涉及知识竞赛、成果评选等内容的,应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与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挂钩。

四、健全长效机制。2025年起,相关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按以下程序审批报备:事项开展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事务进校园专家委员会出具论证意见——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初审——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每年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于春季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1.重庆市2024年市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2.涪陵区2024年区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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