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函》(涪农委函〔2023〕358号)等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了种粮大户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我委聘请中介对全区申报的种粮大户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现场调查、电话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了核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致函相关乡镇街道作了进一步核实。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期间对拟认定的种粮大户进行了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种粮大户不实的举报。2023年全区申报种粮大户375户,经过核查,取消10户种粮大户资格,核减41户种粮面积,现认定365户种粮大户为2023年度种粮大户,认定种粮面积50776.127亩,将在2024年度按照市上要求给予补贴。
附件:涪陵区2023年度种粮大户认定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