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关于2024年第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通过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受理和评估及认定等程序,决定命名江北街道二渡村为涪陵区“无废乡村”。
希望“无废乡村”深入践行“无废”理念,持续落实“无废”行动,在全区“无废乡村”创建中发挥好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