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委托执法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现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指引。
一、总体原则
(一)依法实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检查。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查检查事项、内容达到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围绕“一单两库一规则”,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规则,建设随机抽选软件,抽查公示窗口,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用监管,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提高监管效能,将抽查结果与诚信评价相结合,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操作方式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行政权力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构成。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建和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
(三)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通过随机抽取等方式,从用人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高的监管对象,可优化随机抽查频次;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低的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施重点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发起部门在每年6月底前,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统一公布实施。业务科室在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
(二)“双随机”抽查的启动。发起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会同有关单位启动“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随机的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发起单位指派一名分管领导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五)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监管对象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震慑。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中,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做好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联合惩戒制度,并与全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逐步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建立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七)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检查结束后,“双随机”抽查发起科室或单位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并完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事后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附件: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