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庆市涪陵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答:为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涪陵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问:什么是新污染物?
答: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
问:为什么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答: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抓手。
问:涪陵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重庆市涪陵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下6项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二)开展调查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评估环境风险状况;(三)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四)强化过程管控,实现新污染物减排;(五)深化末端排放管控与协同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问:重点任务具体如何落实?
答:《重庆市涪陵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管执法、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