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涪陵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涪陵区2024年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涪陵府办发〔2024〕1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固体废物治理工作,要求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市委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提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国领先的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级精神,进一步推进涪陵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2月,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2024年开展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的方向目标和具体举措。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涪陵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三、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全面排查全区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重点打击整治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四乱”(乱堆、乱倒、乱排、乱占)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区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核心举措
《工作方案》制定了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四乱”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可概括为五个部分。
(一)整治内容。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方案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行为,突出了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交通干线等区域,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突出行为和需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等。
(二)组织保障。成立涪陵区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四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架构。
(三)职责分工。明确了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10个区级部门及各镇街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的排查范围和职能职责。
(四)实施步骤。本次排查划分为宣传发动(1月30日前)、全面排查(2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4月1日至5月30日)和总结评估(6月30日前)4个阶段,对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五)工作要求。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就信息报送问题进行强调。
五、适用对象
《工作方案》适用于固体散货和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相关的的区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时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