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委机关有关科室,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市疾控局综合处、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渝疾控综发〔2024〕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涪陵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2024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包括2个层面: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的监督抽查工作;二是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的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我主要涵盖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各专业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与内容详见附件。
二、任务抽取与下达
(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执法平台)下达给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
(二)市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在国家抽取任务的基础上,制定的市级抽查任务,通过市执法平台下达给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
(三)区级按市上要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我区严格按照市上抽检计划要求,自行抽取抽查任务,以本通知附件形式下达给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
三、抽查结果上报和公示
(一)抽查结果报送。
1.个案填报。国家随机抽取且已录入市执法平台中的检查对象,采取个案方式填报监督抽查情况。我区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在市执法平台的“双随机”模块填报个案的监督检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任务完成结果以“信息报告系统”产出结果为准。
2.汇总表填报。市级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区级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以及未录入市执法平台的检查对象,尚不能通过“信息报告系统”填报个案信息形成汇总表。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写有关专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抽查结果公示。
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政府官网(信用重庆或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检查信息在监督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工作,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区疾控中心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要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监督检查。
(三)规范调整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执法 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书面报送我委,再由我委形成正式书面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经同意后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说明原因报送我委,由我委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经同意后进行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四)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区疾控中心负责随机监督抽查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出厂餐饮具的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若有区疾控中心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医保、水利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 1.2024年涪陵区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4年涪陵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4年涪陵区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4年涪陵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4年涪陵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4年涪陵区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7.2024年涪陵区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8.2024年涪陵区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附件内容详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