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涪陵排水公司、区城建集团、华新涪陵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事故防控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按照市住建委工作部署,要求各区县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报备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污泥处置中心运营维护单位。
二、报备主要内容
(一)运营维护单位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各运维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人员构成等。
(二)运营维护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运营维护单位设备配备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设备、坠落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情况。
(四)运营维护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作业方案及审批单,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作业人员参与安全培训记录,作业前安全交底记录,作业前及作业过程的通风、检测记录等。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完成有限空间作业报备工作。
(二)请各运维单位按照《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进行基本情况报备,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运维单位人员、设备等主要信息。并将电子档与盖章扫描件于2022年8月30日前反馈我委(邮箱:1276690557@qq.com),以便我委及时上报市住建委,以后每年3月15日前更新反馈一次。
(三)请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督促辖区运维单位报备有限空间作业情况信息,并填报有限空间作业报备表(详附件4)。请涪陵排水公司、区城建集团、华新涪陵公司填报有限空间作业报备表(详附件4)。并于8月30日前和9月28日前将本单位本月份有限空间作业报备表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反馈我委。
(四)按照市住建委工作要求,各区县要立即开展报备工作并按时上报。市住建委将结合各区县报备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报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县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
1.《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2.《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企业基本情况表》
3.《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企业基本情况表》
4.《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报备表》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卢诏宇;联系电话:023-723791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