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部门,辖区各重点企业:
现将《崇义街道突出贡献企业领导班子奖励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义街道突出贡献企业
领导班子奖励办法(试行)
为稳定辖区重点企业主要经营者队伍,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积极性,促进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辖区企业领导班子实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条件及对象
街属企业当年上缴本级财政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领导班子。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街道办事处颁发“崇义街道××××年度突出贡献企业”荣誉证书,并由街道财政给予企业领导班子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含个人所得税)。
三、奖励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导班子的奖励,由街道经发办、财政办提供有关指标数据,由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兑现。
四、本试行办法由经发办负责解释。
五、本试行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