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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4165/2024-0004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崇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占道施工围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崇办发〔2024〕2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占道施工围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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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岗位,各派驻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重要指示精神,规范辖区占道施工秩序,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渝城综管〔2024〕1号)精神,做好辖区占道施工围挡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城市品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涪陵新篇章的使命任务,以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为工作导向,持续推进“缓堵促畅”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围档精细化管理,强化占道施工围挡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围挡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未批先挖、超期占道、围大建小、围而不建、完而不拆、道路恢复质量不达标等违规行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杜绝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导致的道路拥挤和交通事故,最大限度还路于民,确保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围挡管理规范、整洁、有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显著提升,占道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城市道路管理责任的通知》(涪陵府办〔2022〕10号)划定的管理权限,街道自行管理的支路及背街小巷占道施工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区级部门管理的主次干道占道施工由区城市管理局监管。

   (二)优化设置原则。占道挖掘和围挡设置必须进一步优化方案,最大限度保障市民通行和安全,围挡设置应坚持做到“最小面积、最短时限、最优位置、最小影响”。

四、规范管理

   (一)管理原则:由街道管理的支路及背街小巷,实行先备案许可后围护施工的原则。区级部门管理的主次干道,采取巡查发现问题上报的原则。

   (二)备案要求: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详细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占用挖掘原因、占地位置、占地面积、交通疏解方案、挖掘及修复方案。经街道城市服务岗审核备案许可后方可实施。(审核人:王传钧,电话:023-72800593。)

   (三)施工现场设置要求:占道施工的单位应在施工区域合理设置施工围挡(分为:围板、围栏、固定围挡、交通锥、水马)、占道施工公示牌(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占用道路的起止时间、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交通疏解告示牌(包含:道路施工绕行提示、前方施工道路条件等)。

五、职责分工

   (一)城市服务岗:负责街道管理的支路和背街小巷占道施工的备案许可、围挡规范监管、施工恢复验收,负责收集主次干道违规占道施工的问题上报。

   (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占道施工的日常巡查及问题上报。

   (三)城管执法岗:负责对违规占道施工单位的案件查处,配合城市服务岗对多次违规占道施工单位采取限制性措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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