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区政府有关规定,经2022年9月9日街道党工委第33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崇义街道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涪崇办发〔2014〕112号)等3件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