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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854R/2023-00022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敦仁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关于香江庭院消防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敦办发〔2023〕8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关于香江庭院消防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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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庭院住宅业主:

香江庭院小区共两栋楼,分别是1号楼和2号楼,1号楼于2012年交付使用;2号楼于2014年交付使用,住宅使用面积约62507.2平方米,住宅业主为716户,现居住人口2500人左右。该小区业委会成立于2016年至2022年共三届,由于种种原因该业委会已解散,自治管理组织名存实亡,物业管理也经多次更换后由格尚物业进驻小区实施应急物业服务与管理。由于该小区缺乏有效管理,原有消防系统基本损坏,经区消防应急救援支队、街道应急办、北门口社区(区划调整前管理社区)、太平街社区(现管理社区)实地多次检查发现,该小区住宅公共区域消防管网(外围管网)无水,消防系统损坏,消防器材严重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宅部分的消防设施系全体住宅业主共用设施,其消防设施隐患整改应由全体住宅业主负责,按照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要求,限该小区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消防隐患整改。由于香江庭院的业主委员会解散后至今未重新成立,为加快香江庭院住宅房屋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特指定太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在我街道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申请香江庭院住宅部分业主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隐患整改。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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