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春防(1月 1 日至 5月 10 日)工作已拉开序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区森防办《重庆市涪陵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涪森防办[2023]15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 2024年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街道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春季历来是森林火情火灾多发频发时段,去年我街道在春季就发生一起火情,并被区上通报批评。每年1至 3月是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用火高峰期,同时春节期间返乡过节人员增多,节庆和祭祀用火集中爆发,加之随着气温逐渐回暖,春耕备耕农事用火以及踏青旅游带来的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增多,且初春植物尚未返青,一旦遇火将快速蔓延,极易形成森林火灾。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形势特殊性、严峻性和复杂性,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要事来抓,时刻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侥幸疏忽、麻痹大意和丝毫的懈怠放松。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切实压实属地领导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把火源管控、预警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准备、宣传教育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终端见效。
二、抓好统筹,强化部署安排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以“林长制”为平台,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按照书记包村(社区),村(组)干部包组,小组长包户,户包山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要强化与村(社区)之间交界区域的联防联控工作。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紧密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提早安排,重点强化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落实,确保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街道办事处将派出专项工作组,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深入林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确保督导检查工作能发现问题、不走过场。各村(社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整改到位,对在防灭火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三、抓好预防,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乡村大喇叭、院坝会等宣传手段,加强对进山人员、外出返乡过节人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密度,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防灭火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达到网络有报道、广播有声音、入林有短信、林内有标语、课堂有教育“五有”标准,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不断提升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是加强预警监测。各村(社区)要按照上级发布的森林草原火险发生趋势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及时转发到林区各农户。预警信号发布后,要按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要求,及时做好相应响应措施,做好防范和处置准备工作。
三是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春节、清明、“两会”等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前,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反复开展隐患排查清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压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切实把管住人作为火源管理的第一要务。防火期内,要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卡)值守,严格落实扫码进出林区。护林员要加大巡山频率,及时处置火灾隐患。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祭祖人员增多,要倡导文明祭祀,采取鲜花置换纸烛、设置集中祭祀台(点)、监管人员死看硬守等疏堵结合的措施,严管野外祭祀用火。要严格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等生产性用火的监管,做好防火应急处置准备,严防引发森林火灾。
四、抓好救援,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扎实做好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等制度。森林火情(灾)发生后,要加强火情调度,及时跟踪研判,全面掌握火情信息。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禁迟报瞒报。要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坚持按层级、及时、全面、准确报送森林火灾信息,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报送口径统一,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畅通。
二是要加强训练演练。由街道应急办牵头,会同农业服务中心配齐装备物资和车辆,加强训练演练。适时组织开展带装巡护,全面熟悉当地山情、林情、社情,无火巡护、有火快速到位,高效处置,变被动扑救为主动防范,把森林火灾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
三是要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情发生后,村(社区)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早期处置,街道根据应急预案响应等级,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组织、指挥、参加灭火作战行动。要做到科学指挥、全力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把确保扑火队员生命的安全放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