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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43A/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武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武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马武府发〔2022〕3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武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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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相关部门:

现将《马武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和推广运用。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武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委农办〔2022〕3号)文件精神及区乡村振兴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治理中深化推广运用积分制,通过基层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并形成积分,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持续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统筹推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细;提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实现纷繁复杂村级事务的标准化、具体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乡村治理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指导”,凸显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各村(社区)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把关,对积分的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切实保证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的正确方向。

2.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紧扣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要求,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的作用。

3. 坚持群众主体。按照“积分内容群众定,积分方式群众议,积分结果群众评”的要求,通过村级组织民主程序讨论确定积分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合理增减或修改积分项目、分值和积分兑换标准,建立与时俱进、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坚持激励为主、惩罚为辅推进导向,制定的惩罚措施不得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坚持简便易行。制定便于操作的流程,让村级组织和群众容易学习和掌握,方便群众参与和量化操作。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积分体系

1. 积分对象。村(社区)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对象为村(社区)常住居民,以户为单位积分;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村民,经村“两委”同意,可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管理。

2. 积分标准。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档案,将每户的积分设定为基础积分、贡献积分、负向扣分三大类。基础积分包括“三爱”项目,即爱国、爱村、爱家,贡献积分包括“四好”项目,即环境好、风尚好、收入好、习惯好,负向扣分包括“七有”负面清单内容(详见附件)。基础积分为积分用户均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贡献积分和负向扣分按照完成情况,每完成一项增加或扣除相应分值;若存在负向清单情形之一,则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归零。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积分内容,制定完善积分规则,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有序运行。

   (二)积分操作程序

1. 积分管理制度。镇增设“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专班”在经发办,负责统筹全镇积分制推广工作。村级建立驻村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组成的积分评议小组,负责积分制实施细则制定、村民积分审核认定等工作;每个村(社区)设立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联络员,负责农户积分申报、收集、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阳光透明,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积分管理工作接受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镇党委、政府监督。

2. 积分采集方式。积分的采集应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原则进行。采取村民自主申报与村级统一核计相结合的方式,由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联络员对积分台账进行统一记录。积分台账应同时记录积分各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相关依据。一是村民自荐,即村民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联络员申报计分;二是小组现场看,即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农村厕所革命等积分内容,由积分评议小组现场查看打分;三是村民一起评,即在群众中影响力及认可度高、乡风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由村民民主投票评选计分;四是组织推荐,即涉及到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在乡村治理各项工作中争当先进、树立标杆,被村级党组织积极推荐获得各类荣誉的,要记入加分项。

 3. 积分核算规则。按照“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一年一核算”的要求,积分评议小组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于次月5日前,交由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联络员在积分卡上登记,并在积分台账上统计相应数据。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积分评议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处理。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精神、物质、服务、信用等积分兑换标准,每年末核算清零,第二年重新计分。 

   (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

1.  物质兑换。依托乡村治理积分兑换超市等平台,利用积分兑换相应物品,结合本村实际适时开展物质兑换,促使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

2.  精神鼓励。坚持以红黄双榜形式深化村民积分公开,每月对获得加分的村民均予以红榜张贴公示,进行通报表扬,对获得扣分的村民均予以黄榜张贴公示,进行教育警示。全年分值前三名者当年可进行双倍积分兑换并在村民大会通报表扬。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对象,确定专人进行重点关注、重点帮教。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定期组织积分分享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  政策激励。把乡村治理积分高低作为评选“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以及村民入党、村级后备干部等的重要依据,积分高的村民参与其他社会活动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给予倾斜支持,让他们有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同时,对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由村社干部开展批评教育,低于0分的,由村级党组织安排专人进行帮扶转化。

   (四)建好管好积分超市

要按照因地制宜、面积适宜、便于管理的原则,主要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空余用房,建立积分超市用于积分兑换物品。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积分兑换物品可通过社会捐赠、企业爱心捐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列支等方式筹集,以生产生活物资、消费帮扶产品为主,要确保物品质量合格、满足积分兑换需求。积分超市的物资筹集、兑换等情况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信息技术运用

在积分申报、信息采集、积分评定、公开公示等过程中,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积分数据收集、汇总、统计、兑换等工作效率,持续优化完善日常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组织保障

全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原则上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实行“一村(社区)一方案”,确保到2022年底,全镇5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到2023年年底,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到2024年年底,全镇行政村(社区)实现积分制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实行全镇统筹和组织、村(社区)具体实施、发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镇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经发办、民政办、平安办、农服中心、司法所等部门为主体的镇级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指导督促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全镇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工作部门和工作力量,指导督促村(社区)细化积分收集、监督、兑换、分值权重等内容和流程,结合实际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做到治理有方向、积分有依据、实施有保障。

   (二)抓好宣传培训。要通过各种会议、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广泛宣传积分制工作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村集体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建立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集体支持、社会捐赠帮扶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落实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经费,保障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马武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积分项目及分值设定参考表(内容详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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