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辖区榨菜企业:
按照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基地培训制度》、《基地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基地绿色标识的管理制度》等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 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2. 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
3. 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训制度
4. 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5. 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标识的管理制度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