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镇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镇一般财政公共总收入实现8727万元,同比增长59.28%。其中:中央、市区级收入5396万元,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1万元。镇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镇人民政府2022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357万元,2022年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2%。2022年我镇一般财政公共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9.28%,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3.50%。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1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25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89万元(含体制补助768万元、固定结算补助3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万元,收入合计为4660万元;2022年度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660万元,其中: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2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2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88万元;
——农林水支出1085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161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61万元;
——专项上解336万元;
——结转下年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镇2022年基金收入合计548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453万元(三峡后续4453万元),上年结余1036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48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604万元,主要用于三峡后续项目及三峡库区基金项目建设,结转下年使用188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镇无国有资金经营情况。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上级共计下达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32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89万元(体制补助768万元、固定结算补助3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6万元,上年结余4万元。共计下达我镇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5489万元,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5489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镇本级转移性支出共计396万元,其中超收分成上解上级支出282万元,其他专项上解54万元(上解2022年乡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经费44万元,上解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经费10万元);结转下年60万元。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我镇无中央直达资金。
(三)“三保”情况
2022年,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积极落实“三保”镇级主体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资金调度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三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坚持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保障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镇2022年未举借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新增债券均为0。
(五)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镇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60万元,政府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1885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 “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8万元,降低27.59%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增加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故无相应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是预算时公务用车只涵盖行政公务车辆,实际运行中事业单位特种车辆也需兜底,且公车车况较差,维修较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接待。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涪陵委〔2020〕34号)文件精神,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管理工作,本镇的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八)区级重点专项执行情况
我镇无重点专项。
(九)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9月区审计局对我镇开展了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指出了违规超标准发放应休未休假工资报酬、违规定额报销事业单位人员交通费、违规超范围发放信访津贴、违规决策借用复垦资金、三峡后续扶持资金的问题。目前,我镇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已将违规发放的应休未休假工资报酬、事业单位交通费、超范围发放的信访津贴集中清理清退,并将该资金退回镇财政;对借用的三峡后续扶持资金也进行了归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体制机制上着手,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载体,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2022年决算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