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858万元,增长13.7%,为预算的65.8%。其中税收完成81,723万元,增长7.8%,为预算的98.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643万元、调入资金21,05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7,086万元后,收入总计135,64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417万元,增长66.6%,完成预算的91.8%。加上上解区级支出14,077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3,149万元后,支出总计135,64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559万元,下降14.2%,为预算的101.1%。加上上年项目结转3,828万元后,收入总计239,38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510万元,下降23.3%,完成预算的111.6%。加上上解区级支出11,026万元、调出资金21,0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7,851万元后,支出总计 239,38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6万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计5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6万元,全部为调出资金。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20,643万元,主要是固定结算补助4,457万元,产业集聚发展转移资金1,8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35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
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14,077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8,254万元,一般债券利息和发行登记有关费用3,78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1,026万元,主要是定额上解11,000万元。
(二)“三保”情况
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环节进一步规范“三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确保将财政资金用在民生急需上。
(三)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7,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3,828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3,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17,851万元,按原使用方向纳入2024年预算安排支出,继续用于支持产业扶持、公共服务、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9.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4.7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继续促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346.3万元,其中采购工程支出346.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涪陵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认真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成自评项目70个,涉及资金37.5亿元。
(六)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局对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涉及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的有关问题,如:土地存在“批而未供”等情况、违规设置与税收挂钩的奖补政策、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力等问题。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比如,通过引进项目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约520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效益。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体制机制上着手,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载体,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附件: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2023年决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