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50万元,下降24.36%。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6万元,上年结余15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9万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同比下降39.82%;按可比口径计算完成3320万元,可比增长127.8%。其中:税收收入4157万元、非税收入82万元。
——本级税收按产业划分,一产81万元,二产1264万元,三产2812万元。按税种划分,增值税1484万元,企业所得税2058万元,个人所得税8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22万元,房产税7万元,印花税18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万元,契税9万元。
——非税收入82万元。罚没收入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万元,捐赠收入1万元,其他收入6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096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379万元,固定结算补助收入462万元,区外引进企业实现的区级实得财力80%补助乡镇收入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350万元,下降24.36%。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8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2万元,下降21.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万元,较上年下降26.8%。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万元,较上年下降0.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万元,较上年下降4.4%
(4)、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较上年下降11.9%。
(5)、节能环保支出271万元,较上年下降17.6%。
(6)、城乡社区支出288万元,较上年增长9.1%。
(7)、农林水支出1201万元,较上年下降12.3%。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12万元,较上年下降31.7%。
(9)、住房保障支出157万元,较上年下降46.4%。
2.上解上级支出338万元。其中:超收分成上解271万元,“三代”手续费上解9万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经费4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经费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350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19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885万元,上年结余30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03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0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60万元(根据收付实现制安排,年终结余结转下年)。
二、2022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是财政工作极不寻常、异常艰难的一年。一年来,受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频发、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债务支付等减收增支因素影响,财政形势异常严峻。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社会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义和街道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重点和结构,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实现了全街道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意见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及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总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预算编制原则和目标:坚持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原则。狠抓税费征管,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控财政支付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30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8万元,提前结算补助收入600万元,收入总计43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292万元,上解支出34万元,支出总计432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3088万元。其中:增值税1145万元,企业所得税1360万元,个人所得税9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25万元,房产税7万元,印花税13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万元,契税8万元,非税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29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1万元,主要是保障党政机关、人大等部门正常履行职能基本支出需求,重点保障乡村振兴、科教文卫、社会治理等基本民生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万元,主要是保障文旅单位正常运转支出,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保、社事、武装、军服站等单位正常运转支出,支持国防武装、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优抚、就业、残疾人康复等社会事业发展。
(4)、卫生健康支出157万元,主要是保障卫生健康事务支出,支持医疗救助、医疗保险事业发展。
(5)、节能环保支出270万元,主要是保障村居中心、环保、交通等单位正常运转支出,支持环境保护事业。
(6)、城乡社区支出231万元,主要是保障市政、执法、消防、社区服务等单位正常运转支出,支持城市提升和市政建设。
(7)、农林水支出890万元,主要是用于相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转保障,重点保障对村(社区)委员会和村村(社区)党支部、本土人才的补助,支持农林水畜产业发展。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万元,主要是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支持招商引资工作。
(9)、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主要是保障住房保障政策需要。
(10)、备用金43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上解支出34万元。其中:精神病人救治上解(按21年预计)25万元,“三代”手续费上解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上年结余收入1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16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全力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2023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全力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扬优势,全力保障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名词解释
1.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4.自然口径: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金库实际入库数额计算收入总额。
5.可比口径: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金库实际入库数额剔除建筑房地产行业后的金额计算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