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涪陵新篇章的起步之年,是涪陵区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工委的监督支持下,街道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有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助推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一)固本培元,税收收入再创新高。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做到应扶尽扶,着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助力叫响“服到位、零距离”营商环境品牌,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年支付企业扶持发展资金3300万元,助力企业经济恢复向好,全力稳定本级税收增长。全年本级税收收入5495万元,总量居全区第3位,实现新一轮财政体制实施以来的“开门红”。
(二)保障有力,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突出“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14.2%。多渠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财政资源持续向民生领域和重点群体倾斜,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加强资金调度,加大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78万元,总量居全区第1位。
(三)履职尽责,跨区税收及时结算。积极做好辖区内建筑、物流企业区外项目,以及建筑业外经户的税收结算。全年办理辖区内建筑、物流企业区外项目的税收结算5家,新增本级税收收入155万元,总量居全区第1位。办理建筑业外经户税收结算5家,新增本级税收收入28万元。
(四)深挖潜能,存量企业“老树发新枝”。深挖细掘存量企业税收潜能,通过“以商招商”, 凭借多年营造的良好营商环境和服务品质,成功引进15家企业落户义和,实现本级税收收入3356万元,占全年本级税收收入的61.1%。
(五)盘活资源,存量土地出让增收。深挖资源转化效率,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2023年,成功挂牌出让义和加油站项目用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益868万元。
二、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7%,比上年增长30.5%。其中:本级税收收入完成54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8%,比上年增长32.2%。加上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409万元,收入总量为8966万元。
——本级税收收入执行情况:增值税完成1222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2171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73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47万元,房产税完成10万元,印花税完成8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1万元,契税完成6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5万元。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执行情况:结算补助收入2692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9.1%,比上年增长46%。加上上解支出188万元,支出总量为896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6万元,增长44.1%,完成调整预算的79.3%。国防支出3万元,增长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万元,增长4.1%,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万元,增长11.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卫生健康支出154万元,下降1.3%,完成调整预算的98.1%。节能环保支出301万元,增长11.1%,完成调整预算的111.5%。城乡社区支出395万元,增长37.2%,完成调整预算的171%。农林水支出1004万元,下降16.4%,完成调整预算的109.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00万元,增长133.7%,完成调整预算的4074.1%。住房保障支出263万元,增长67.5%,完成调整预算的129.6%。
——上解支出执行情况:“三代”手续费上解9万元,2023年乡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经费上解50万元,2023年清算上解33万元,2018-2019年度新升限商贸企业奖励经费上解73万元,2023年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经费上解2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万元。加上基金项目上级补助收入350万元,基金项目上年结余1160万元,收入总量为1533万元。
2023年,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2万元。加上基金上解42万元,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3万元,结转下年1246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533万元。
三、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从财政收入来看,2024年,受建筑房地产行业震荡持续影响,在剔除偶然因素后,本级税收收入将呈现下降态势。从财政支出看,人员工资福利、落实重大战略任务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收入减少,但刚性支出增加,预算平衡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财政“紧平衡”特征凸显。
(二)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4年,街道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奋力书写义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分报表。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紧紧围绕“三攻坚一盘活”工作任务,努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围绕全街道重大战略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增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能力。
二是优化结构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零基预算、有保有压”原则编制和执行2024年预算,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退财力保障“三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深化改革促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积极参与财政数字化改革,努力适应财政数字化应用。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推进预算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严防风险守底线,筑牢财政安全屏障。坚持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警惕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增强财政安全性、可持续性。坚持严防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抓紧抓实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坚持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加强财会监督,强化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思维,坚决维护财经制度严肃性。
(四)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汇编预计4066万元,其中:本级税收收入3933万元,非税收入133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660万元、调入资金600万元,收入总量为532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5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7万元,支出总量为5326万元。主要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358万元,下降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31万元,增长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866万元,增长7.4%。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98万,增长27.7%。节能环保支出安排436万元,增长44.9%。城乡社区支出安排754万元,增长90.9%。农林水支出安排885万元,下降1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374万元,下降88.7%。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04万元,下降22.4%。预备费53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资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46万元,用于三峡后续项目建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谱写现代化新重庆涪陵新篇章的重要一年,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工委监督,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为义和在全区发展大局中展现义和更大担当、作出义和更大贡献中贡献财政力量。
四、名 词 解 释
1. 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2.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4.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支出: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6.调入资金:指财政通过结算土地出让金,在安排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用于弥补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7.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