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物法》第十五条规定,为切实加强区级文物安乐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乡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区级文物安乐亭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请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安乐亭四至界线:东至张祖明林地,南至大路,西至张祖明林地,北至张祖明林地。
安乐亭建设控制地带:四周30米以内不准修建任何设施。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