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区级直管部门下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增福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经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增福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委员会
重庆斯涪陵区增福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增福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方案
党委书记:田景林
责任范围: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抓好中央和市、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部署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阅相关案件,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2.负责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
3.负责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4.负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
5.加强对重大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法依纪办案,帮助排除各种干扰。
党委副书记、乡长:张涛
责任范围:严格按照《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对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村委会主任、站所长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部署政府反腐败工作。将反腐败工作列入政府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政府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阅重大案件,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2.负责落实政府班子及成员、村委会主任、站所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组织分解反腐败主要任务;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村委会主任、站所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指导开展落实政府系统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亲自讲一次廉政党课。
3. 责落实各站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杜绝“小金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落实“采管支三分离”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区纪委监委“三小”突出问题和“三卡一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的监督管理。
4.负责做好延寿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人大主席:秦大远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中央和市、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和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责任制评议汇报制度和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2.认真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或联系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严厉惩治腐败。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大对领导批示举报信件的查证落实力度。
5.负责抓好人大代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党委副书记:杨远琴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中央和市、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和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责任制评议汇报制度和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2.认真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或联系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大对领导批示举报信件的查证落实力度。
5.负责做好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社保所、退役军人事务站、永红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党委委员、副乡长、政法书记:张银水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分管单位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抓好平安建设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龙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晓华
责任范围: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推动同级党委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负责对全乡各部门、站所党员干部职工、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开展1次以部门、村为单位廉政约谈,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上2—3次廉政党课,开展3—4“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组织1次到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每月向乡党委报告一次执纪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联系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4.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案件,村支两委三“0”制度执行情况,部门领导干部“六为乱象”整改情况,“三小”突出问题和“三卡一票”违纪违规专项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亲自解决2—4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负责起草、落实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亲自处理来信来访调查核实回复和信访人息诉息访工作。
6.完成区纪委交办的各项考核指标任务。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周金平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成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做好:党群办(团委、关工委)、人大办(科协)、文化服务中心(工会)、同心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蔺显兵
责任范围: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乡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成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做好经发办、扶贫办、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河坝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祝永胜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乡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成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做好财政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鸿鹤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副乡长:谭凤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分管站所、联系村领导班子成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亲自解决1—2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做好小湾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正处级干部:宋正洪
负责做好群力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