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辖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
为巩固深化全镇用电用气安全整治成效,防范化解用电用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提升用电用气安全水平,按照市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区经信委工作要求,聚焦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重点对象和主要风险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镇9栋高层建筑,主要整治内容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被破坏,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燃气管道、设施、用具敷设安装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形。
三、整治重点
(一)楼栋转换层、架空层、设备层等空间。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老化锈蚀,转换层使用燃气用具,改变转换层用途造成燃气管道穿越卧室、卫生间,违规包裹、圈围燃气管道设施,违规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
(二)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空间。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改造圈围燃气管道设施,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规范安装使用机械送排风装置,违规包裹、圈围燃气管道设施,排水管道、化粪池、电力线路、发电设备与燃气管道间距不足。
(三)楼道、大厅等空间。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不规范。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老化锈蚀,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规范安装使用机械送排风装置。
(四)单位用户。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内教培、餐饮、商超等单位用户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内教培、餐饮、商超等用户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用具安装不规范或超期使用,私拉乱接燃气管道,未安装或停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信号未接入消防控制系统,管道气和液化石油气混用,二楼及以上楼层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五)居民用户。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居民用户、群租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居民用户、群租房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用具无产品合格证书、安装不规范或超期使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表后管道非燃气专用管道或超期使用,户内立管和表具老化锈蚀,二楼及以上楼层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四、整治方式
(一)用户自查。属地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对楼栋转换层、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公共空间开展自查;组织高层建筑内餐饮、教培、医疗、商超、仓储等单位用户对用电用气设施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录入“一楼一档”清单(模板见附件1)。
(二)专业检查。产业办组织相关部门、辖区消防、供电企业、燃气企业对高层建筑责任范围内设施,以及楼栋转换层、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充电设施、庭院等公共空间开展检查;组织燃气企业对两年未实质入户居民用户、入户检查存在隐患的用户开展入户检查;组织物业管理单位、供电企业专业人员对居民用户户内用电安全开展指导;组织供电企业、燃气企业对餐饮、教培、医疗、商超、仓储等单位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专业检查情况录入“一楼一档”清单。
(三)隐患整治。燃气、电力部门综合用户自查、专业检查情况,录入“一楼一策”隐患整治清单,并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落实整治责任。其中,楼栋转换层、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公共空间发现隐患,由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用户等按权属和管理责任负责整改。单位用户负责权属和管理责任范围内隐患整改。居民用户产权隐患由用户负责整改。产业办、辖区消防负责隐患整改督促指导。
五、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制订工作方案(2023年4月底)。镇产业办组织制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用电用气安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相关部门、企业及用户排查整治、监督管理等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3年5月底)。镇产业办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单位用户自查和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排查检查,建立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一楼一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统筹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等政策,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建立隐患整治“一楼一策”清单。
(三)综合治理攻坚(2023年11月底)。镇产业办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燃气管道和安全装置数字化改造、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整治等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工作责任,对照隐患整治“一楼一策”清单实施综合治理。
(四)验收巩固提升(2023年12月底)。镇产业办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对照隐患整治“一楼一策”清单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加大督办力度,限期完成。将排查整治中建立的好机制、好办法、好措施,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措施,着力解决入户检查难、隐患整改难、监测预警难等问题。
六、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辖区供电企业、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用电用气产品选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整治等知识,以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提高物业管理单位、单位用户、居民用户风险隐患识别能力和整改隐患自觉性,形成整治合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镇辖各物业管理单位、单位用户、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排查检查工作机制。对无物业管理企业的居民小区,属地社区工作负责组织人员自查、排查、建档、整治、验收的统筹协调。
(三)推进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镇辖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整改责任主体,综合考虑整改任务大小、风险大小、整改难易程度、整改责任主体等因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等任务,注重发挥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整体制订整改方案,实施综合治理。
(四)提升技防水平。镇辖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要研究推进措施,在老旧高层建筑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在其他高层建筑全面完成漏电保护装置,规范高层建筑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生活困难群众安全装置加装,加大智能安全装置推广力度。推进用电用气安全装置信号接入小区消防控制系统和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五)严格执法监管。镇辖产业办要督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信息互通,严肃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级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患实行“市级指导、区县总责、镇街组织、主体落实”文件精神。成立以镇长刘彩虹为组长,人大副主席杨华为副组长,产业办、镇消防队、电力企业、燃气企业、社区居委会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办,由产业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统筹调度。镇辖产业办建立调度机制,定期对各企业和相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对进度慢、效果差的要加强督办,并将开展情况适时向区级部门加强信息报送。
附件: 1.高层建筑用电用气“除险清患”“一楼一档”模板
2.高层建筑用电用气“除险清患”“一楼一策”模板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