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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园区开发区行政事权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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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按照市、区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区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的总体部署,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园区开发区行政事权改革工作,逐步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园区事园区办”,进一步激发园区企业发展活力,持续提升园区开发区市场主体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什么是园区开发区行政事权改革?

答: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能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充分尊重和考虑开发区实际需求,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按上级规定需中央、市级审批以及必须由区级审批的事项除外。


三、为什么要开展行政事权改革?

答:行政事权改革有利于提升我区营商环境水平。赋权园区开发区行使事项审批权,对于企业来说,办事直接与园区管委会对接,办理时限大幅缩短,办事便捷度显著提升,实现“办事不出园”;对于园区开发区来说,辖区内企业早日竣工投产是其招商引资的一大优势,能够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


四、行政事权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实施精准赋权放权。本次将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10个单位的49项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园区开发区行使。二是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全力推动“一次办”。推行项目审批帮代办,园区开发区推广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各部门针对暂不具备赋权条件的事项,指派专人到园区开发区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园区企业办事效率。三是健全运行管理体制。园区开发区作为审批赋权放权承接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园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完善事项管理、办件管理、人员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评等管理运行机制。四是落实审批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园区开发区对审批负责,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指导职责。


五、赋权的事项有哪些?

答:按照“与园区开发区关联性强、办件高频、先易后难”的原则,第一批赋权的49个事项包含区县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确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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