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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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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答: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问: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答: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地或其上游的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的途径有哪些?

答:信息报告可以通过023-72899929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或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报告。也可通过023-72288346


问:如何开展污染物的排查?

答: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

   (1)有机类、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等的异常情况。

   (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

   (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医疗场所等的异常情况。

   (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农药制造有关的工业企业、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

   (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加油站、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油气管线,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问:本预案多少年修订一次?

答:本预案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但若在演练中存在重大偏差,存在较大的不适应,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情况,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应及时发至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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