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1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涪陵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涪陵区创新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涪陵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涪陵区水利事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绘好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发展蓝图,对涪陵区未来的发展意义重大。
为了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全面总结评估了涪陵区“十三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系统分析了涪陵区“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提出了涪陵区今后五年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程措施、管理手段等。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区水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一心一意搞建设,埋头苦干求发展,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河(库)长制、水土流失治理、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脱贫攻坚、水利改革等各项工作,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较好,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改革与管理稳步推进,争取到位资金37.4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0.9亿元,规划执行情况良好,全区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防洪安保得到新提升。全区水安全工程共完成投资约4.45亿元,其中完成长江干支流堤防(护岸)整治工程新建堤防共计5.64公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新建堤防共计23公里,完成石沱堤防前期设计工作。全面建成蔺市堤防一标段1.27公里,完成二标段2.05公里以及3号、4号箱涵修筑、陆域回填等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白涛堤防已于2017年12月建成,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7个,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堤防23公里,治理河道20公里。石沱堤防已编制完成初设报告,正在办理鱼评等前期手续。
重点水源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区重点水源工程共完成投资约9.19亿元,其中完成中、小型水库建设各1座,开工建设中型水库2座,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小型水库1座,完成5座小型水库前期设计工作。红星水库、杨家湾水库正式蓄水运行,累计完成投资4.73亿元;双江水库工程量完成已过半,大坝坝体填筑高程至767米,电站厂房主体框架已浇筑完成,核桃坪隧洞、灌浆平洞已贯通,借水工程隧洞累计掘进4.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黑塘水库附属工程完成导流洞、红旗水厂扩建等工作,纸厂沟取水泵站及其管网工程进入扫尾阶段,累计完成投资1.33亿元。
供水保障迈上新台阶。建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工程147处,新增供水规模0.5万吨/日,农村总供水规模达32.4万吨/日,受益人口21.7万人,累计完成投资1.88亿元。完成八一桥水库中型病险水库整治、48座小型病险水库整治以及山洪灾害防治工程1处,累计完成投资0.8亿元。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清零行动。实施水利扶贫项目43个和饮水安全项目30个,实现10万余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范供水工程管理。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对集中供水水池购置消毒剂,按照消毒流程标准全面消毒。完成全区所有小水厂的维修改造,有效提升农村水厂供水能力,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奠定基础。
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新发展。加快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麻溪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26.79公里渠道整治,累计完成投资917万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减排项目,整治山坪塘3071口,新建小泵站7座,管网改造81.069公里,高效节水1.3万亩。
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区、乡、村三级河库长体系全面建立,“一河一策”同步制定同步落实,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合格率由2017年的55%提高到2019年的85%。完成以水生态植物及水库清淤为主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3处,累计完成投资248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9.61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7746万元。建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处,累计完成投资248万元。完成30家企业入河排污口整改和63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整改。
依法管水治水得到新强化。一是深入贯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强化河道岸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各类涉河库违法行为,累计立案46件,处理35人,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二是严格河库水域岸线管理。全面开展河库基本情况调查。制作完成全区水系图,完成长江、乌江等21条重要河流名录登记、划界立碑等工作。编制长江、乌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36处,取缔长江乌江沿线非法码头和老旧码头25座。全面禁采长江河道砂石,并实现常态监管。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81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4951。四是加大水行政规费征收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十三五”期间共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5676万元。
第二节 水安全保障现状
已基本形成了集防洪、供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于一体的综合水利工程体系,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防洪安全。全区重要防洪乡镇预警水位站、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水文站全覆盖,建成涪陵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水利信息综合地理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洪水防御体系。但全区仍有部分沿江河而建的集镇防洪未达标,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仍然较重。全区约1/4面积属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难度较大。部分天然河道段无抗冲刷措施,局部塌岸,加之流域水土流失,造成部分河段淤积。防汛预警预报系统尚不完善,中小水库监测预警系统不完备,局地突发强降雨的预测预报整体水平不高。中小河流保证水位和警戒水位未完全划定,部分重要中小河流调度体系及乡镇洪水防御方案操作性不强。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财富集聚加快,同等量级洪水造成的洪灾损失将越来越大,对防洪保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障防洪安全任务依然艰巨。
供水安全。涪陵区初步形成以中型水库为骨干、小型为辅助,蓄、引、提水相结合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人均蓄引提水能力300立方米,低于周边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跨区域骨干供水工程少,网络化程度低,调配能力弱,部分水库灌溉、生态供水长期被城镇供水挤占,部分地区供水安全风险较高。
水生态安全。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9.61平方公里,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持续增强,河湖面貌持续改善、非法采砂基本绝迹,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但部分河道内水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山区河道源短流小、河水陡涨陡落,每年均有长时间缺乏自然生态流量。农村河道数量众多,农村部分河道存在防洪标准偏低、水域岸线遭侵占、淤塞萎缩、水生态环境差等问题,尚未全面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问题仍然突出,现有水土流失率34.5%。迫切需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
总体来看,全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可以基本保障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稳中向好,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总体处于基本安全状态,但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和谐幸福涪陵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必须自觉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从适应新发展阶段看,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新发展阶段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也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阶段。要深刻认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把握好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个关键,正确认识治水主要矛盾变化,在更好解决水灾害问题的同时,下大气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入新发展阶段意味着水利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标准。满足新需求,就要对照新标准。面对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无论是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还是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向往,都要求水利工作全面提升标准。
从贯彻新发展理念看,当前我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水的承载空间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成长空间。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补短板、强监管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要通过强监管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重塑人与水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要从根本宗旨上把握,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也是一切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着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要通过补短板,完善普惠共享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更要通过强监管,提高水安全、水民生、水环境、水文化、水能力等领域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从问题导向上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过程是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当前,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水资源供需失衡已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制约。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加快补短板,解决水利工程体系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要通过强监管,发现具体问题、分析具体问题、解决具体问题,并以此建立概念,从而在标准、手段、对策与布局方面采取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更好地解决水利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从忧患意识上把握,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既面临着洪涝干旱、工程失事等直接风险,也会影响到粮食供应、能源供给、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安全保障。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影响范围广,洪水风险依然是心腹大患。如果不能有效控制水安全风险,可能威胁到社会安全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真正摸清水利风险底数,既要通过加快补短板,夯实水利风险防控的物质基础,更要加强各领域各环节监管,以严格的水利监管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堵漏洞、强弱项,下好风险防控的先手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基础。
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看,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水资源格局关系着发展格局,加快水利工程补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既能拉动内需,也能增加有效供给,是畅通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在创造需求方面,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建设吸纳投资多、覆盖范围大、产业链条长的优势,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更好发挥水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提升供给方面,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江河湖泊水系为基础、输排水工程为通道、控制性调蓄工程为节点、智慧化调控为手段,加快构建循环畅通、功能协同、安全可靠、调控自如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供给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增强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的适配性,为增强供给体系的韧性提供有力支撑。在促进协调发展方面,要主动衔接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等,科学布局、加快建设一批支撑性、保障性水利工程,同步推进传统水利工程智能升级,提高水利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为指导,全面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坚定不移走“科创+”和“绿色+”发展路子,立足我区“三个重要、一个支点”1战略定位,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为抓手,突出供水安全和防洪安全,严格遵循“以水四定”2、全面统筹“五水共治”3,着力提升“四种能力”4,推动形成多源互补、引排得当的水网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防洪保安全、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建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巩固全区全面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成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率先实现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重庆主城都市区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切实解决人民关心的水忧水患水盼问题,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注重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减少损失向降低风险转变,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注重从源头上压缩风险发生空间,牢牢守住水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局观、流域观,算清整体账、长远账,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地下、城乡区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要素,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水能力,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坚持改革创新。以推进政府市场“两手发力”为切入点,以促进涉水各方责权利相统一为关键点,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进政策性创新。
坚持美美与共。自然的美和人为的美,相互融合,协调兼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约束与规范各类水事行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均衡,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结合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生态水利工程理念,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引调提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节点、智慧化调控为手段,统筹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功能,重点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库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到2025年,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基本解决,江河堤防达标率明显提高,流域控制性工程有序建设,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洪水干旱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科学提高防御标准,重大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水资源配置格局显著优化,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较2020年下降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23。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更加完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及水源涵养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程度达9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3%以上,地下水监控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涉水事务监管效能明显增强,水利行政审批程序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水利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配置、调度各环节监管全面加强,水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规范,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水利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第四节 发展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利管理智慧化、水利治理体系法治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库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引领推动涪陵区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下涪陵区的水利发展格局为:“两点一线一带一片”。
两点:即江北街道二渡村、南沱镇睦和村。以三峡后续工作“两个帮扶”为抓手,着力打造江北街道二渡村、南沱镇睦和村两个三峡库区最美乡村。
一线:即涞滩河、上桥河沿线。服务新城区和慧谷湖科创小镇建设,对涞滩河、上桥河沿线开展“岸坡水域”综合整治。
一带:即黎香溪流域片区。坚持“生产发展、生活便捷、生态优良”理念,对黎香溪流域及其所属镇街(蔺市街道、增福镇、同乐镇等)农村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打造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示范片。
一片:即涪陵东部喀斯特地带。立足解决高海拔溶岩地带人饮困难问题,在涪陵东部片区(罗云镇、焦石镇等)实施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保障老百姓用水安全。
第三章 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对照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总体目标,切实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库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第一节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5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着力解决城乡防洪薄弱环节,提升洪灾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快长江干支流防洪治理。优先解决长江沿岸防洪基础设施薄弱的重要乡镇,提升洪灾防御能力。采取堤防护岸护坡等主要措施,使治理河段达到防洪标准,交通、环境及土地综合利用等状况得到改善。拟对长江干流蔺市街道、石沱、镇安、李渡老集镇、临港经济区、清溪镇、珍溪镇和乌江干流江北街道及白涛新材料科技城重点河段等9个重点河段治理项目,新建提防护岸长度15.6公里。
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解决城镇及人口聚集重点区河段防洪不达标、洪灾损失大、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采取堤防护岸护坡、清障清淤等主要措施,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防洪标准,防洪安全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全面开展龙潭河、油江河、麻溪河、渠溪河、黎香溪等5条河流重点河段16个治理项目,新建提防护岸长度69.8公里。
实施山洪沟治理。按照补齐短板、确有所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在山洪灾害频发地区,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作。实施罗云镇龙驹河段、大木乡麻溪河段等2个山洪沟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道长度5公里。推进涪陵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建成重庆市水利防灾物资涪陵中心库暨涪陵区水利防灾物资仓库。
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扎实做好水库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通过大坝加固、溢洪道改扩建、坝体坝基防渗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恢复病险水库供水能力及防洪能力,保障水库工程及下游安全。整治病险水库7座,其中:小⑴型水库1座、小⑵型水库6座。
第二节 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继续开展供水骨干工程建设。根据《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建议,“十四五”期间,涪陵区将优化功能布局,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统筹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充分挖掘现有工程供水潜力,因地制宜建设水源工程,加快供水骨干工程建设,加快已成、在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构建以中型为主、中小微并举的水源工程体系,形成多源互补、区域互通、互为备用、集约高效、保护优先、充分利用的供水水源保障和利用体系,着力补上全区工程性缺水短板。其中涪陵江南、江北、江东片区,续建黑塘水库为城区南片供水;近期启动新建荞子沟水库及其联通工程为百胜水库补水,进一步为江北街道及周边供水;规划新建龙马、外坝水库为江南城区补充水源;规划新建桃子沟卫东水库联通工程作为城区补充水源;远期规划在罗云镇新建剑麻水库为江东片区供水等。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和白涛新材料科技城,规划启动清水塘引水工程,补充城区供水;随着区域发展,临港经济区远期规划在新妙镇新建玉泉大型水库,为区域发展提供水源保障。沿江新型城镇连绵带和坪上后山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续建双江水库,近期启动新建殷家沟水库、观音阁水库、观音寺水库、四合沟水库、长益水库,规划中坝山水库、墨线桥水库、狮子梁水库等为区域城镇和农业发展提供水源保障。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紧密围绕“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的总目标,结合涪陵区地理地形条件,坚持走“农村供水规模化,农村供水管理企业化和专业化,农村供水服务规范化”的路子,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构建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智慧化供水系统。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结合重庆市水利局印发的《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通过改善农村供水设施饮水条件,提升人均可供水量、提升水质达标率、提高运行管护水平等措施(即“一改三提”),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城区供水按照实际需水量及现有水厂水源条件等因素,关停规模较小的城市水厂,新建较大的水厂,促进城区供水规模化;乡镇及农村供水部分,条件较好地区,以城带乡,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周边村镇,结合水源工程建设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推进城乡规模化供水。其他地区,以人口聚集的镇(乡、街道)或行政村为中心,规划考虑关闭一部分规模较小的水厂,通过管网扩网及改造既有乡镇水厂或者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现有小水厂的供区范围,同时尽可能考虑覆盖更大范围的供区,使得更多的农村人口能够饮用自来水厂供应的自来水;人口居住极为分散地区,加强分散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
乡镇规划到2025年,扩建龙潭、百胜镇丛林等3座水厂,实施蔺市街道农村饮水安全、新妙镇饮水安全等巩固提升项目6个,实施武陵山乡、大木乡供水,义和片区移民安置区饮水安全等供水保障项目2个,实施珍溪水厂引水管道、乡镇水厂供水管道等管网、入户表改造项目5个,实施标准化乡镇水厂、乡镇水厂水质化验室等水厂改造项目4个。
第三节 提升河库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流域为单元,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共15处。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加大封山育林管理力度,增强自然修复能力;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结合,以生态防护、荒山荒坡绿化、坡耕地整治、石漠化治理等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涪陵区水土保持工程,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平方公里。
推进农村水系联通和水美乡村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发展要求,以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都中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水美乡村。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共10处。
持续推进生态基流保障工作。涪陵区内各流域降雨充沛、上下游落差较大,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多年来,各级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区域内流域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为区域水电资源的开发、能源结构优化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但由于传统经济发展观念的制约,在水电资源开发的同时,忽视了对河流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致使大坝下游至电站厂房段河道水流条件急剧恶化,水环境问题也逐步凸显,特别是因为各级电站大多属于引水式开发,产生了多级减水河段,造成河流生物栖息条件恶化,河床形态急剧变化,水质和景观都不断退化。十三五期末,涪陵区对全区小水电生态基流进行了整改泄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生态用水基本要求,加强对重要水功能区的保护,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手段,持续推进和巩固电站开发生态脆弱河段(减水河段)的生态基流修复,通过改扩建(技改)金竹坪电站,利用发电后尾水直接进入油江河,对该减水河段3公里(增福倒虹管至花土沟入河口段)进行生态补水。
第四节 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
坚持节水优先。继续开展涪陵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始终把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刚性约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到2025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规模有所增加,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较2020年降低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2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现代化农业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促进灌区提档升级,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率。结合已、在建水源工程,进行渠系配套工程建设、整治和维护。完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共拟布置1个灌区工程,为联合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1.28万亩。
第四章 提升水安全管理水平
第一节 加强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健全水法规配套实施细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强化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水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法规配套实施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为基本准则,重点围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防汛抗旱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结合涪陵区实际,制订本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突出可操作性,在确保法律法规严肃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办事流程。同时,要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如水权制度、农村水电等立法前期研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专题课题研究,为上级立法提供案例和依据。
大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建立健全区级与乡镇、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综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水行政执法”建设,建立集“巡查监控、立案查处、跟踪督办、执法统计”于一体的执法管理体系。加强水资源无序开发、侵占河库岸线、人为水土流失、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毁坏水利工程设施等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推动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完善水事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制,支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建立健全执法网络,下移执法监管重心,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和涉水行政争议。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控制和隐患排查化解,继续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大重大水事纠纷调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畅通水利行政复议渠道,依法撤销行政违法行为或行政不当行为,努力化解涉水行政争议,提高政府公信力。
全面加强水利依法行政。推进水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明晰水事管理权限。进一步精简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水行政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水利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水利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水利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强化对水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持久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水利行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进水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宣传水法规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健全水利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切实提高水利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养成依法办事习惯。探索建立水法律服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在遇到涉水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法律帮助。
第二节 强化监管提高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强化河湖监管,深化河长制工作。完善河道管理各项制度,创新河道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健全河道普查制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制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社会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开展河道水域岸线登记,明确岸线功能分区和用途管制,严禁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河道岸线资源,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监管,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立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负面清单并加强管理,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协作,进一步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措施。强化河道管理基础工作,公布河道名录、建立河道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库。完善河道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河道管理智能化应用。
深化河长制工作,形成共抓大保护局面。坚决落实河长制党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完善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压实河长责任,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各级河长常态化巡河,规范化履职。综合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提升河湖管理保护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深化与相邻区县之间、部门之间流域联防联控、联合执法、联合巡河等合作,实现上中下游协同、左右岸同治、水域岸线联管。
强化水资源监管。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制度,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流水量分配,完成水资源五级区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严控取水许可审批,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加强对实施取水许可承诺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取水许可后评估。强化水资源保护,抓好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建立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
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开展智慧水网建设。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制度,积极引入BIM等智能化、大数据管理手段,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要素智慧管理。严格工程建设质量考核,强化工程施工监管、建设周期内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水利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监管,建立良性运行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经费等。推动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推进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管护和培育,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以及重要河流两岸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规范约束各类生产建设行为,最大限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采用遥感和信息化手段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强化风险管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妥善应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中小河流防御洪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推进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编制。完善全区水库、重要江河预警断面洪水预报及调度方案。
第三节 提升水文化素养
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把当地人文历史、传统文化、自然风光等元素融合到水利工程设计中,体现先进设计理念,积极展示水利工程建筑美学、生态哲学。加强水利文化景观建设,开展已成水利工程生态化、景观化、信息化改造,积极融入水文化元素,营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打造水利核心风景区,助推全区旅游发展。加强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修缮、管理和保护,挖掘、传承并发扬其蕴含的先进思想、科学精神。在区水利局设立荣誉室,在重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立陈列馆,在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其他重要的或者与市民联系紧密的水利管理单位设立陈列室或者展示室,增强行业荣誉感和职工凝聚力。加强河道和水库地名管理。开展行业性文体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水文化活动,强化群众对水文化的认知。
加强水文化载体建设,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中国水文博物馆,继续做好“十四五”期间水情基地建设,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内涵,提升水文化素养和行动自觉,加强水文化研究与挖掘。
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通过湖湾、峡谷、湖面、洲岛和水滨等游憩点的空间开合性,结合观景点上的空间实体,形成开合起伏得法,轮廓气势相合的风景艺术整体。水利风景区应突出水景和水库景观特征明显的景点,尽量利用原有的开发基础,以湖水屏障,水库风景大多用散文式风景为依托,以水为核心,凝聚一幅幅秀美隽永的山水画卷。规划建设慧谷湖科创小镇,依山就势建设科创小镇,让建筑和生态融为一体,营造“山在城中、城在山中”“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园在城中、城在园中”“景在城中、城在景中”的美好意境,打造涪陵高新区的“城市之肾”“城市之肺”。同时加强互联互通、注重连片发展,推动涪陵高新区与科创小镇有机融合、一体化建设,真正把科创小镇建成各类科创公司和科研院所集聚之地、市民科技体验和休闲旅游之地。
加强历史水利设施保护和利用。对涪陵区修建较早且具有一定历史代表意义的建设大堰、渔碑大堰、水源大堰、南沱红星渡槽等水利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善和恢复其环境风貌,使其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四节 深化水利行业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减事项、减程序、减费用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加强对已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继续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便利度。加快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场所、监督评价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协同作用。
开展水价水市场改革。建立以城哺农并能够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供水水价。结合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激活水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水市场,大力发展水经济,探索建立水利产业发展机制,形成水利行业良性循环,促进水利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水利领域其他各项改革。推动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确保管理经费落实到位,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推动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矛盾、减轻工作量。推动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改革,聚焦移民、聚焦水利,增强与水利发展的契合度,解决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做好水资源、节约用水、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河道管理等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增强水利发展后劲。
第五章 重点项目
根据涪陵区“两点一线一带一片”的水利发展格局,提出十四五期间涪陵区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项目:“一馆两网多中小,千家百厂十固防”。
“两网”—清洁水网、智慧水网。涵盖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水源涵养工作和能力建设等。
清洁水网主要覆盖:
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水资源监管、强化河道监管。
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同时进行,保护促进修复,修复促进保护。
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监管、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强化三峡库区工作监管。
智慧水网主要涉及:
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及各类水利数据资源,进一步完善水利数据资源目录,强化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深化业务流程优化和工作模式创新,建立统一的涪陵区水利信息化基础服务平台。重点推进智慧水利系统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岸线监管和水资源监控等重要业务系统应用。加强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力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水量水质、水土保持等水利信息监测采集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智能采集体系,构建一体化水利感知体系。实现数据联动更新、汇集治理、融合共享和深度挖据分析,推进水利大数据关键业务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智能应用水平,打造涪陵智慧水网建设。
“多中小”——加快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续建完成黑塘、双江中型水库;开工建设殷家沟水库、观音阁水库等2座小型水库;开工建设引水工程荞子沟水库;开展一座中型水库龙马水库(中型)和长益水库、四合沟水库和观音寺水库等3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
“千家”,打捆解决移民安家乐业,要深刻认识实施三峡后续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化解后扶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科学组织,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全力推进三峡后续项目、大中型水库后扶项目建设。
“百厂”,指持续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百座农村水厂的标准化改造,推进智慧化供水。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扶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各乡镇供水现状,将通过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中存在的设施不完善、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建设和管理不规范、运营不持续等突出问题,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让农村群众吃上“放心水”、“安全水”。
“十固防”,继续推进实施大江大河堤防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和山洪沟整治工程,扎实做好水库大坝病险问题鉴定及复核,实施病险水库整治。规划开展9处长江干、支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开展16处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2处山洪沟治理项目;计划实施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
工程类别投资结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配置、河库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后续后扶、水文化和水能力分别占水安全保障“十四五”总投资的22.95%、40.94%、4.85%、0.06%、19.15%、11.23%和0.82%。
第一节 环境影响因素
规划涉及的水库等水源、防洪、城乡供水、农田灌溉、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将对环境影响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环境敏感区影响。规划方案涉及的环境敏感区主要为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区。工程建设区域可能占用少量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局部区域位于自然植被较为茂密的区域,工程建设、水库蓄水等对植物生长环境、动物栖息地造成一定影响。
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库等蓄水工程建设带来一定的水环境影响。水库蓄水后,水体交换能力变差,在库湾和支流回水区等局部水域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坝址下游河道由于流量减少、水位下降等因素,纳污能力降低。涪陵区属于山丘区,大部分蓄水工程坝高水深,水库存在水温分层现象,对灌溉作物有一定影响,但可从设计上采取分层取水等措施,结合长距离输水,水温对灌溉作物的影响将减小;水库泄洪设施大多为表孔泄流,对下游不存在水温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水库蓄水可能引起水生浮游动植物、底栖动物的增加,库区鱼类生长环境改变,鱼的种类可能发生一定改变,对库周原有陆生动物植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但水库及灌溉工程将对库周及灌区的陆面蒸发量和水面蒸发量产生影响,水量保证将为库周及灌区陆生动植物的生长创造有利条件。现状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成后,将减少沿程和田间的渗漏,可能对现状渠(管)道沿线的动植物生长和地下水补给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各类工程建设期,工程区占地范围内原有地貌将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区,降低土地生产力,引起河道淤积等。移民安置区、水库蓄水区等区域原有生态平衡因工程建设、水库蓄水而发生改变,需通过一定的调整期重新达到新的平衡状态。
水文情势影响。规划建设蓄水工程大多分布在中小河流,坝址以上河道较短,流量较小,蓄水工程建设会在上游河道形成一定的静水区域,水体增大,泥沙容易沉降,下游河道一定范围内将发生明显减水,水位降低,流速减缓,规划实施对河流水文情势有一定影响。同时,对水库下游沿河取用水对象取水影响较大。
地质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对环境地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岸坡稳定和水库诱发地震等方面。水库、电站、堤防护岸、隧道等工程开挖,可能影响原自然边坡、山体稳定平衡,导致滑坡、错动、坍滑等。水库蓄水和水位变动可能影响滑坡体、边坡、山体的内在作用力和平衡,破坏库岸及山体结构,改变地下水文结构,可能诱发库岸滑坡和滑坡体失稳,甚至诱发地震。同时,水库蓄水、隧洞开挖等,将引起工程区域一定范围的地下水位壅高或降低,引起地下径流系统改变,从而对地表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可结合地质勘察采取一定工程措施进行防范和恢复。
社会环境影响。水库等工程建设的淹没和占地较大,移民安置不当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据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的水库工程将淹没和占用大量耕园地,地防洪工程、城乡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农村中小水电工程建设将永久(或临时)征占用河滩地、耕地、林地、荒地等近800亩。移民后靠安置、移民新区建设、专项设施复建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区域植被,对周边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移民新区的建设,将大大改善移民居住条件,提高移民生活水平。移民搬迁一般就近后靠安置,对移民的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等影响较小。
其他环境影响。空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以及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规划工程建设期及水库蓄水期。工程施工可能产生大量土石渣料临时堆放及永久丢弃,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引起土地退化、河道淤积等;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污染等也将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和交通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干扰和暂时影响。工程施工、移民安置、水库蓄水可能引起介水虫媒等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病率有可能上升,应采取妥善措施控制其对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第二节 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对策措施
规划实施后,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水库蓄水、移民安置、大量点线工程建设将对局部地区带来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加之全社会各类项目建设的累积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所引起的环境影响问题不容忽视。
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减少水资源过度消耗。水资源开发利用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持河道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水资源利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保护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高度重视重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编制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规划,妥善安置,保护环境。
严格保护土地资源和耕地资源。水利工程建设,尤其是水库工程建设将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对日益稀缺的基本农田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严格占地审批制度,保护宝贵的土地、耕地、林地和森林资源,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占地调整和补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基本农田损失造成的影响。
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对水文、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敏感因素的监测与控制,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或毁灭性影响的生态风险评估,优化和调整实施计划和方案,把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为了加强对水源地风险防范,依据研究区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实际现场调查结果,对水源地保护和区域水环境治理与规划管理提出合理建议与风险防范措施。
一、从源头上加强风险源管理:依据水源保护区风险源调查结果,应尽快开展污染防控整改工作,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水源地上游河流、支流上的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因企业生产事故或偷排废水对水源造成威胁。要求建立风险源名录,对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做到实时监控,定期检查指导固定源的风险防范工作,敦促落实防范措施。
二、建立风险应急机制:要求水源地上游各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应急预案,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组织体制,完善区域应急联动建设,建立区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区域应急防控措施。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针对重点风险企业污染物来源及其特性,以实现达标排放和满足应急处置为原则,建立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净水厂针对上游风险企业污染源排放特点构建与完善水质深度处理的配套工艺,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污染源的防治与监管:根据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针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主要包括:(1)针对高浓度氨氮、总磷,建设小规模污水处理系统在牧区养殖集中区域,处理养殖废水及周边生活污水,达标后排放或回用;(2)进行农田施肥与农药施用管理,农药合理使用、推广科学施肥,鼓励堆肥、使用农家肥,减少由于过度化肥农药使用造成土壤污染问题,间接保护地表水体;(3)集中合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减少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四、加强各流域现有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排放监管:为了确保水源地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建议对各流域现有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开展风险防范达标建设评估,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各工业、企业出水水质进行严格控制,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现有风险等级较高各流域沿岸企业及工业区中水管网改造,减小污水排放量,同时加大中水回用效率。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昂扬“六个干”的精气神,以“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奋斗姿态,奋力推动实现“十个新提升”。认真落实饮水安全保障、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水土保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对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水利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制度。在后续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安全保障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制定水安全保障具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区水安全。
第二节 科学制定规划,强化前期工作
科学制定规划导向,强化前期工作。完善以流域综合规划为重点、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水利规划体系建设,提高对规划权威性的认识,强化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对规划的认同度、参与度,使规划目标任务得到更好的实施。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水利前期工作推进,切实做好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论证、技术经济比较、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等前期工作,储备一批骨干性、控制性水利项目。同时,要完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合理安排工程建设。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
人才是最核心的竞争力。人才队伍建设是涪陵水利增后劲的基础,是促进涪陵水利跨越式发展最根本的要素。要加快建立健全人才发现培养机制,将水利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提升水利人才队伍能力。要大力引进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分利用上级单位、基层单位、有关高校、相关行业培养基地,着力加强对年轻干部政治、业务、管理各方面的培养,在工作中、培养中发现人才、发展人才、呵护人才,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领导干部队伍、管理人才队伍、水利专家队伍、经营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建立人才后备制度,对后备人才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水利技能人才培养选拔,造就一大批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水利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进一步畅通出口关,大力支持水利行业向上级机关、有关单位和其他行业输送人才,加强行业内部各种形式的人才交流,促进水利和其他行业融合发展,加快人才流动速度。关心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和和专家的知识经验指导水利工作。
第四节 完善长效投入机制,稳定水利投入
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加大区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债券资金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倾斜支持水利建设保障制度,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水利领域的使用比例。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创新设计水利项目、水利产业金融产品。按照整体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探索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建立水源、灌区、水厂、管网、电站、水资源涵养保护、水文化、水景观、水生态、旅游设施以及其他配套工程整体规划建设的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和运营,推进水利工程与文化、旅游、养老产业等链接,提升综合效益。积极开展水利项目股权化、市场化改革,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以PPP、TOT等多种模式参与水利领域项目建设运营,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参与水利项目建设与运营。充分用活用好中央和重庆市关于水利的优惠政策,紧扣国家投入重点,积极争取上级对涪陵区水利的更大支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水利长效投入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资金来源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