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健全和完善全区非遗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经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区政府同意将《涪州古琴》等27项列入《涪陵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将该目录予以公布。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大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