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效提升,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实现综合经济实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思想上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行动上接续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涪陵工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总量与增速均稳居全市前列,但服务业发展水平却相对滞后于工业发展水平,同时也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2020年全区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6.8%:55.4%:37.8%,其中服务业占比较2019年下降0.7百分点,低于全国、全市16.7、15个百分点。因此,科学制定本《政策》,形成助推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十分必要。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稿)》。
三、目的意义
为加快补齐现代服务业发展短板,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助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特制定《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稿)》(以下简称《政策》)。
四、核心举措
《政策》围绕八大方面制定出台26条扶持政策。1.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包括第1—3条,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升限和扩大规模、鼓励工业企业产销分离。2. 物流业方面。包括第4—9条,鼓励物流业集聚发展,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强物流企业品牌培育,支持物流企业新增运力,支持保税物流发展,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辅枢纽建设。3.商贸服务业方面。包括第10—13条,支持商贸流通品牌建设,支持酒店饭店创星晋级,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鼓励开展促消活动。4.文化旅游业方面。包括第14—18条,支持文旅策划宣传,支持文旅产业提档升级,鼓励来涪游客过夜游,鼓励文化艺术创新,支持体育产业发展。5. 科技与软件信息服务业方面。包括第19—22条,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支持数字服务业集聚发展。6.金融业方面。第23条,主要是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扶持。7.专业服务业方面。包括第24—25条,培育壮大专业服务机构和支持楼宇经济发展。8. 个案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第26条,允许对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支持政策。
五、适用对象
《政策》适用于在涪陵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除外)市场主体。《政策》中所指服务业是指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服务业,主要包括: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科技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电子商务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医疗教育服务业、健康养老服务业、地产建筑服务业等。
六、执行标准
《政策》涉及统计认定的新增升规升限企业按照当年1—12月数据认定,存量规上限上企业数据按照当年1—12月数据认定。已入统的四上企业通过拆分方式新注册成立的同类型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奖励补助申报企业名称需与区统计局入库企业名称一致。同一企业扩大规模和评级评星实现进档升级的,只给予补差。
七、时限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