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
日期:2022-12-06
字 号: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和山清水秀美丽涪陵,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加强我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涪陵府发〔2021〕12号)、《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涪陵府发〔2021〕38号)。

三、目的意义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核心举措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规划目标。坚持规划目标可达、可评估、可考核原则,确定了涪陵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提出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和水文化等5大类11项指标体系,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5项。

   (二)确定了主要任务。

1. 推动构建三峡库区水生态屏障新格局,包括建立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体系、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强化流域要素系统防治。

2.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二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新增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推进流域污染源排放量管理。三是深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3万吨/日。四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新建1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万亩;合理发展生猪养殖,加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完成3000亩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五是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建立联席制度,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建设一套含油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3.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一是深化水资源管理,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完成水资源五级区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二是落实节水措施,新增高标准农田11.49万亩,中型灌区3.82万亩;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和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三是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建设区域性系统再生水和中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推广城市建筑再生水和中水利用技术。四是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水量,确保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不出现因水电站不泄放流量导致的断流

4. 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是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大力推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实施营造林16万亩,开展田家沟水库、水磨滩水库、百胜水库等14个水库和铜鼓湖水生态保护修复。二是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完善湿地生态网络体系,持续推动湿地综合利用、湿地生态旅游建设。三是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对麻溪河、涞滩河、龙潭河等流域开展综合治理;开展梨香溪同乐河段、油江河三合场镇段、麻溪河焦石场镇段等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四是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区内重要河流水生生物调查评估,完善区域内水生态基础数据;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

5. 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一是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对已完成划、立、治水源地进行排查及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档案管理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加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全面开展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重点化工园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实现全覆盖。三是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成临港片区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建成投用白涛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工程;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载重600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乌江。四是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基本实现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出水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五是强化水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每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完善与南川、长寿、垫江、丰都、武隆等周边区县重大项目会商、信息共享与交互等机制。

6. 大力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包括加强水文化建设和宣传。

   (三)提出了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全民行动。

五、适用对象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六、时限

规划期至2025年。


分享文章到:
图文解读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