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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停车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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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汽车保有量飞速增长,“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停车管理,改善停车环境,缓解交通拥堵。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16年1月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公布,根据2020年5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公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三、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综合调控停车需求,盘活存量停车资源,加强停车智能化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路内停车管理

1.取消部分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停车位。按照“疏堵结合、分类管理、依法处置、规范有序”的整治原则。一是依法取缔城区私划乱划的路内(公共空间)停车位和私设乱设的地桩地锁。二是进一步规范路内停车,及时取消未按标准和要求规范设置的路内停车位。三是立即启动车行道、人行道乱停车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品质形象。(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

2.新增部分停车难区域便民路内停车泊位。一是按需合规新增一批路内停车泊位,优化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周边停车压力。二是设置限时停车泊位,在学校、医院、公共卫生间附近施划限时停车位,允许市民在用餐高峰期(18:30-24:00)临时免费停放,缓解重点区域高峰时段停车压力,促进商业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国投集团、区城建集团)

3.开展停车专项执法。组建停车专业执法队伍,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管局配合,严格遵循“先重点后一般、控制和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依据道路交通拥堵情况,设立停车严管区、示范路,常态化开展停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严肃查处违章停车、长期违法占用停车资源等行为;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损坏停车设施、私自设置地锁等行为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对乱收停车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同时,开展夜间延伸执法,切实提高动、静态交通秩序,培养群众良好停车习惯。(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二)综合调控停车资源

4.实施停车智能建设。整合停车设施数据资源,建立区级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采用产学研合作方式完成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上线,构建行政监管、车场管理、公众服务三大子平台,实现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深化共享停车模式,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错时向社会开发停车设施,提升车位利用率。增加违停球等设施设备,合理布局,对禁停路段停放的车辆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来规范车辆停放。(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国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5.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完善停车价格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晚上、重点区域高于一般区域”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位置、设施等级、服务条件、停放时段、供求关系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价。(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6.清理整治挪作他用停车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及出入口设计进行排查清理,全面整治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恢复停车场功能。(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街道)

(三)优化停车设施供给

7.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充分论证利用老城区边角空闲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可行性,实施立体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老城区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建集团)

8.完善货运停车场布局。编制完善城区货运停车场专项规划,分片区布局货运停车场,解决货运车辆停放问题,加强货运车辆违停执法,杜绝城区特别是高新区和各工业园区货运车辆乱停乱放。(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

9.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根据《涪陵区公共交通规划》要求,近期要加快推进城区公交线路的优化设置,完善公交站台、站点、站牌、智能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覆盖率、承载力和吸引力。下一步,要有序推进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建设,逐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市民出行的公交占比,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0.推进公共及小微停车场建设。加大公共及小微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土地上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打造集人民防空、城市闲置土地、桥下空间等市政停车为一体的集约化地下公共及小微停车场,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五、适用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涪陵区全域,包括李渡街道、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江东街道、江北街道、龙桥街道、白涛街道、马鞍街道、蔺市街道、义和街道11个街道。

六、实施日期

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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