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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商贸企业品牌建设政策
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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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特色(著名)示范商业街区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等),分别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称号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绿色商场(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涪陵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除外)市场主体

政策依据: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45号)

执行期限:

现行有效

责任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商务委商贸科:023-7222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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