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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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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 2号)精神,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安全劝导员共1名。

   (二)招聘条件

1.60周岁以下男性(1964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或55周岁以下女性(1969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2.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以上类别人员居住在珍溪镇坪水村的优先;

3.(3)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珍溪镇人民政府203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96725055)。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珍溪镇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集中面试

由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集中面试,经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珍溪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安全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

四、岗位要求

   (一)作息要求。劝导员每日工作时间以珍溪镇道安办明确的具体要求为准。

   (二)工作要求。劝导员工作期间,劝导站横杆保持关闭,对过往车辆按规定进行劝导检查后放行,录入劝导日志,不得长时间打开劝导站横杆,对过往车辆不经劝导直接放行。若车流过大引发堵车,可随机抽查部分车辆后放行。

五、岗位待遇

交通安全劝导员享受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同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附件:珍溪镇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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