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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14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 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4〕36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 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函》(渝环函〔2024〕554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81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373万元,用于有关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预算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环〔2023〕53号)规定,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07,该项资金年终决算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7 土壤。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并请于2025年终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报送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抄送我局。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表

      2.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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