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函》(渝环函〔2024〕554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81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373万元,用于有关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预算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环〔2023〕53号)规定,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07,该项资金年终决算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7 土壤。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并请于2025年终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报送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抄送我局。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表
2.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