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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二次供水设备改造收费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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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城区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6号)要求,参照中心城区、部分区县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管理经验,结合涪陵实际,制定涪陵城区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收费方案,特作如下解读:

一、 背景及过程

二次供水指建设加压供水系统,使用高低位水箱、蓄水池、水塔、泵站、加压、管网等设施,将供水企业或自备水厂的自来水转供给用户的供水形式。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是指二次供水设备的电费、维护费及水损费、管理等费用。中介机构对涪陵35个拥有二次供水楼盘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35个二次供水楼盘加权平均收费0.85元/立方米(含税)。

二、主要内容

针对调查情况,参照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的收费情况,特提出以下方案:

方案一:涪陵区自来水公司统建统管和改造移交后的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按0.80元/立方米收取。

方案二:涪陵区自来水公司统建统管和改造移交后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按1.00元/立方米收取,其中:0.20元/立方米为二供设备更新资金,单独建帐,不得挪作他用,今后二供设备更新由此资金支付,不再向用户收取。

乡镇水厂统一管理二次供水的楼盘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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